
站内公告

◆ 服务范围 ◆
【一】参与制定国家和地方政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经济政策、技术政策及相关标准等;
【二】开展循环经济调查研究,收集、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循环经济信息,协助发布循环经济年度报告等;
【三】协助开展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试点,编制实施方案、组织项目论证、实施效果评估等;
【四】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循环经济领域的项目申报、技术成果评价、鉴定和科技奖励等;
【五】举办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论坛、展览、培训等活动;
【六】出版循环经济刊物,建设相关网站,开展循环经济相关宣传教育活动等;
【七】开展循环经济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维护协会会员合法权益,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的诉求和建议;
【九】受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的委托,开展与循环经济有关的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