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王大坤副支队长介绍了环境监察执法情况;高新区建设局徐建农副局长宣读了《关于加强高新区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夏光程副局长分析了全国环境保护形势,结合我市当前污染减排工作任务,对高新区内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高新区各企业应认真学习掌握环境基本法律和污染控制基本技术及相关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二是企业环境管理台帐和资料应完善整齐,各项指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实事求是做好排污申报工作;三是对主要污染物的产生、处理和排放情况进行梳理、科学计量,对可能引起环境污染事件的薄弱环节要深入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四是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务必保证信息报送畅通,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严禁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遇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夏光程副局长强调:作为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企业,更应增强社会环境责任意识,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全面提高自主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改善环境行为,规范环境管理,积极争做环境管理模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真正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市环保局和高新区管委会表示,将采取联合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的方式,对各企业环保管理执行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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