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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时间:2021-04-23    文章来源:  编辑: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

  4月19日,绵阳市委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增斌主持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思想认识,突出重点、靶向施策,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促进绵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元方,绵阳市委副书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光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省长江黄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督导现场会议精神,听取绵阳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工作总结、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专项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述职汇报,观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暗访纪录片,通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情况,听取县(市、区)、园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汇报,审议《绵阳市2021年度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有关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的工作,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实践到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推动绿色发展作出专章部署。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对建设美丽四川进行具体部署。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握当前生态环保工作形势,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筑牢生态屏障。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分重要。要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抓好上级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清单制+责任制+督考制”要求,确保问题彻底整改、限时归零,对已完成整改的要组建专项核查组,一项一项实地核查;下决心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格落实有关专项行动方案,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治。要聚焦重点加强污染防治。不断推进空气质量提升,持续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餐饮油烟治理、区域联防联控等工作,逗硬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各项措施;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系统推动“三水共治”,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加快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坚持常态化土壤监测,加强农用地分类管控,积极推进污染地块管控修复,巩固矿山矿企生态环境整治成果;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开展新一轮大规模绿化绵州行动,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各项举措,加强对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等综合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要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绿色生产”,实施“电能替代”、绿色化改造等措施,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等项目,促进园区加快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广“绿色生活”,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源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区管控。

  会议强调,要压紧压实责任,全面推进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市、区)、园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同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环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职责深入细致做好具体工作,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各司其职、协同攻坚,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各县(市、区)、园区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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