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办公厅(办公室):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力支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现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抓紧开展项目储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针对 2024年已获得财政、金融政策支持的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持续做好项目跟踪调度,争取早开工、早落地、早见效。
二、做好 2025 年项目储备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对照《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储备项目清单》(见附件),提供本地区(企业)储备项目清单。
(一)支持方向。按照《实施方案》重点任务,面向石化、钢铁、有色、建材、汽车、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支持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行动相关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具体要求可参考《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
(二)项目要求。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前期建设条件基本齐备,属于在建或 2025年年底前可开工的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未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等。
(三)技术水平要求。报送项目应突出质量、效率和效益提升,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有利于推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项目应坚持软硬件一体化更新,推动硬件设备更新的同时,注重软件系统迭代升级和创新应用。改造升级后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目录。
三、加快前期条件准备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加强工作推进,推动储备项目尽快落实核准、备案、规划、用地、能评、环评、安评等前期条件,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全面摸底,严格把关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避免信息填报错误、信息不全、信息造假等情况。
(二)请于2025年1月6日前将本地区(企业)储备项目清单报送我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zc@miit.gov.cn。
附件: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储备项目清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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