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研究 > 政策文件

循环经济政策简报(2022年第1期)

时间:2022-04-19    文章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
  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我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出台 循环经济有任务
  2022年3月14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2030年、2060年的主要目标,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明确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意见》要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意见》要求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固碳增效,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计划、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实施工业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深入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建设,推行绿色设计,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领域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推进化工、冶金、建材等园区循环化改造,开展绿色外贸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
  在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在健全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方面,《意见》要求全面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适应的内容,适时修改或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动完善促进绿色设计、强化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绿色产业、扩大绿色消费、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间的衔接。
  在完善政策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完善和落实财税价格政策,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等税收优惠政策。
  (节选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工业资源综合利用
  ▲国家发改委加快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
  2022年1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经各地发展改革委确定的4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四川省为攀枝花市东区、钒钛高新区,雅安市汉源工业园区、荥经县)和60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四川省为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润泽建材有限公司)。
  《通知》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地和骨干企业实施方案。二是加快推进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统筹推进示范建设任务,强化节能降碳示范引领,加强协调指导和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和督导,有序组织评估验收。三是加快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宣传推广。
  (节选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工信部等八部门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
  2022年1月27日,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大力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到2025年,钢铁、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下降,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再生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力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其中,冶炼渣达到73%,工业副产石膏达到73%,赤泥综合利用水平有效提高。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利用量超过4.8亿吨,其中废钢铁3.2亿吨,废有色金属2000万吨,废纸6000万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日益完善,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协同发展能力大幅提高,努力构建创新驱动的规模化与高值化并行、产业循环链接明显增强、协同耦合活力显著激发的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生态。
  《方案》部署三大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工程。推动技术升级降低固废产生强度,加快工业固废规模化高效利用,提升复杂难用固废综合利用能力,推动磷石膏综合利用量效齐增,提高赤泥综合利用水平,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固废源头减量。二是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推进再生资源规范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利用价值,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深化废塑料循环利用,探索新兴固废综合利用路径。三是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提升工程。强化跨产业协同利用,加强跨区域协同利用,推动工业装置协同处理城镇固废,加强数字化赋能,推进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强化行业标杆引领。
  (节选来源:工信部网站)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2022年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信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建成绿色分拣中心1000个以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散乱污”状况明显改观,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交易规模明显提升。60个左右大中城市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意见》提出四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加强废旧物资分拣中心规范建设,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二是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三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推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保障体系。加强要素保障,加大投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完善统计体系。
  (节选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
  2022年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信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等七部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重点做好《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的四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二是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三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四是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保障体系。
  《通知》明确,到2025年,60个左右大中城市率先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全国形成示范引领效应。示范城市基本建成交投便利、转运畅通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实现回收网络城区全部覆盖、农村地区基本覆盖,回收主体更加专业化、多元化、市场化,回收模式更加规范高效。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水平显著提升。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回收加工利用水平国内领先。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和形式更加丰富,二手交易更加规范便利。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监管政策更加有效。
  (节选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模式与案例
  2022年1月26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印发《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模式与案例》,遴选了反应器堆肥、堆沤还田、厌氧发酵协同处理、蚯蚓养殖处理有机废弃物等4种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模式和7个典型案例。
  (节选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推介2021年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2022年2月23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介2021年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发布推介51个全国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四川省2个案例入选,分别为眉山市青神县创新“333”管理模式,高效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成都市邛崃市分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生态农业发展水平。
  (节选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农业农村部推进生态农场建设
  2022年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推进生态农场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生态农场建设,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
  《意见》明确,到2025年,通过科学评价、跟踪监测和指导服务,在全国建设1000家国家级生态农场,带动各省建设10000家地方生态农场,遴选培育一批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市场主体,总结推广一批生态农业建设技术模式,探索构建一套生态农业发展扶持政策,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让生态农场建设成为推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
  《意见》提出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培育一批生态农业市场主体。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自愿申报,通过专家评估、现场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遴选一批生态农业市场主体。引导入选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全程推广应用标准化生态农业技术,提高产地环境质量,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打造绿色生态品牌,使其成为落实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的排头兵、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的领头羊、加快农业发展绿色转型的典型样板。二是推广一批生态农业技术模式。鼓励以生态农场为主体,推广应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污染修复等产地保育技术,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替代、生物防控等技术,生态田埂、生态沟渠、生态廊道等田园生态系统建设技术,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地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农产品清洁加工、节能贮存、低碳运输等绿色收储运技术,健全完善生态农场技术规范,形成一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技术模式。三是探索一套生态农业扶持政策。以生态农场为重点对象,探索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深松整地为重点的地力补偿政策,化学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减排降污、农膜回收利用为重点的环境补偿政策,稻田甲烷、农用地氧化亚氮、动物肠道甲烷、畜禽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减少排放为重点的低碳补偿政策,以及技术优先推广、专家优先服务、金融优先支持、用地优先保障、产品优质优价等配套扶持政策。四是构建一套生态农业监测体系。督促生态农场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全过程情况,作为生态农业技术应用和实施效果评估的重要依据。及时对生态农场的化肥农药减量、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地膜回收利用等台账进行查核,对生态农场的水环境、土壤环境、农产品质量等进行采样检测,对生态农场的投入产出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等进行综合分析,加强生态农场跟踪评价,及时反馈评价信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节选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财税支持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
  2022年3月1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推动资源综合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公告》包含三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再生资源回收相关政策。明确再生资源的定义,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明确不得违规给予财政返还或奖补,强调纳税人回收并销售再生资源应按规定征免增值税。二是调整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申请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公告》列明的7个条件。三是明确税务机关后续管理要求。包括保障纳税人及时办理纳税事项;大额退税必须复查;每年公示本地区政策享受情况;复核纳税人受环保处罚情况等要求。《公告》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
  (节选来源:财政部)
 
  其他政策及规划
  ▲国家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022年1月12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
  《意见》提出,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等加快补齐能力短板要求。在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方面,一是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二是加强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产品质量,扩大使用范围,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三是健全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报废机动车、退役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废玻璃等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四是开展10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
  (节选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家“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
  2022年1月19日,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的“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绿色建造政策、技术、实施体系初步建立,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行,工程建设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控制在每万平方米300吨以下,建筑废弃物处理和再利用的市场机制初步形成,建设一批绿色建造示范工程。
  《规划》主要任务要求推广绿色建造方式。积极推进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推动建筑废弃物的高效处理与再利用,探索建立研发、设计、建材和部品部件生产、施工、资源回收再利用等一体化协同的绿色建造产业链。
  《规划》以专栏形式提出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2025 年,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其中装配式建筑排放量不高于 200吨。一是完善制度和标准体系。构建依法治废、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制度体系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及再生利用标准体系。探索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公示制度,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准入与保障机制。二是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支持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和管理创新研究,打造一批技术转化平台,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的建筑垃圾治理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三是提升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水平。引导和推广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全程覆盖、精细高效的监管体系,实现建筑垃圾可量化、可追踪的全过程闭合管理。
  (节选来源:中国政府网)
  ▲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2022年1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要求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加强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综合利用,开展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市、区)创建。到2025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规划》要求强化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置。加强源头减量。推进工业减废行动,延伸重点行业产业链,鼓励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提高建筑废弃物就地消化能力。严格生活垃圾分类管控,推进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收集与处置,加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全面排查矿区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废物,制定整治方案,逐步消除存量。推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到2025年,力争建成“无废城市”5个。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建“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提高综合利用水平。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提升工业固 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自贡、宜宾等地开展页岩气废油基岩屑、压裂返排液资源化利用试点,加强废旧动力电池、钒钛磁铁矿冶炼废渣、磷石膏、电解锰渣等复杂难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技术研发,鼓励大中型企业、各类开发区自行配套建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消纳,到2025年,新增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加快废铅蓄电池、含铅废物、含汞废物等综合利用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市场调控、类别齐全、区域协调、资源共享”的综合利用格局。
  (节选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我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要求加快构建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2022年1月28日,四川省商务厅发布《四川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开展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全产业链发展,促进二手车交易便利化,繁荣二手车市场,扩大汽车后市场消费。加快构建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和区域交易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旧货流通,鼓励家电家具循环利用、以旧换新。
  (节选来源:四川省商务厅网站)
 

 

  


  附件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