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川经信环资〔2024〕7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金融管理(工作)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局、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1〕213号),深入推进我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统计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