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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22    文章来源:  编辑: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
 

10月16日,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旨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含拆解,下同)监督管理,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效果,维护广大群众利益,从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认定管理、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提质升级、开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实施等四方面对报废车回收管理做了明确。

 

《通知》指出:

 

各地因地制宜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产业布局,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体系,便利车主交售车辆,同时加强拆解产能监测,及时发布本地区拆解产能利用情况,并按要求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报送本地区拆解产能情况。

 

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开展精细化拆解、实施数字化转型,发挥线上交易平台联通产业链作用,扩大报废机动车回用件销售规模,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鼓励回收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积极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回收企业提升回收服务水平,推广上门收车等服务模式

 

各地商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活动,于2024年10月至12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

 

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严格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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